发布日期:2025-06-10 浏览量:163
矿评发〔2025〕9号
各矿业权评估机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要求,为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司法评估有关工作,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以下简称“矿评协”)现就推荐2025年入选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矿业权价值评估单位会员,按照自愿原则申请进入名单库。
(一)2024年度正常开展矿业权价值评估业务,年检结论为“合格”;
(二)机构中登记执业的矿业权评估师人数不少于4名,专职从业人员中应当有采矿、选冶、地质、经济、法律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应当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
(三)内部管理制度和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四)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被立案调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况;
(五)申报机构收费标准不高于全部申报评估机构平均收费标准10%。
二、退出与除名情形
(一)已入选名单库的评估机构不再承接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项目的,应当书面向矿评协申请从名单库中退出。
(二)已入选名单库的评估机构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矿评协将其除名,五年内不得再入选名单库:
1.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已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但未提出申请退出的;
3.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4.因在评估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因违反矿评协自律管理规定,受到自律惩戒的;
6.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司法评估的;
7.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8.未按照在矿评协报备的收费标准计算评估费用的;
9.其他需要调出名单的情形。
三、报名要求
(一)评估机构需提交材料(附件1-3),并按要求盖章、签字。评估机构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材料请于2025年6月15日前寄矿评协会员管理部,或通过电子邮件(PDF文件)发送至kuangpingxiehy@163.com。
联 系 人:葛 鹏 崔 佳
联系电话:010-6835623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1号,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会员部605室
邮 编:100083
附件:1.关于申请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的函(格式)
2.申请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3.XXXX评估有限公司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涉及的矿业权评估收费表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2025年6月9日